有關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信委)、財政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天津市市容園林委、重慶市市政管委:
    根據《關于開展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建設的通知》(發改環資[2015]2154號,以下簡稱《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委托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以下簡稱“中咨公司”)組織專家對各地報送的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建設實施方案進行了評審?,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原則同意將天津市靜海區等61個地區確定為2015年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建設地區(具體名單見附件),請各建設城市(縣)根據中咨公司出具的評審報告認真修改完善實施方案,并將修改后的實施方案(一式二份附電子版),于2016年2月28日前通過省級循環經濟綜合管理部門、財政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聯合報送至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財政部(經建司)、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建司)(以下簡稱“三部委”)備案。
    二、各地要把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建設納入“十三五”循環經濟發展總體規劃,作為實現轉型發展、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途徑。要以提高資源產出率為核心,在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推行循環型生產方式和綠色生活方式,構建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通過開展建設工作推動本地區超額完成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推動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產業體系。
    三、各建設城市(縣)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組織開展支撐項目建設。項目建設要認真履行項目建設管理規定和節能環保要求,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化解過剩產能的要求。我委對實施方案的批復不代表對具體項目或具體園區的審核、審批或備案。實施方案中以園區名義出現的必須是《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中的園區。
    四、各建設城市(縣)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任務分工,建立創建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做好年度目標的分解和落實。要全面開展資源產出率統計工作,建立定期跟蹤評估機制,并于每年1月底前通過省級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財政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將上一年工作進展情況報三部委。國家將適時建立循環經濟重點工作統計報送制度,具體規定另行印發。
    五、省級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財政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建設城市(縣)的監督管理,規范項目管理,確保各建設地區、項目承擔單位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法規和職業安全標準等。各地要加強對實施方案實施情況的跟蹤評估,協調解決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確保示范城市(縣)建設取得實效。
    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對各建設城市(縣)的進展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和監督檢查,并積極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對重點項目給予適當支持。三部委將對建設地區的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對工作無實質性進展、存在問題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建設資格。
    七、三部委將根據《通知》要求制定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驗收程序和標準,組織專家對申請驗收的地區進行評估驗收,驗收方式包括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現場核查、問卷調查、社會公示等。通過驗收的,正式確定為“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區)”或“國家循環經濟示范縣(市)”。
根據《通知》要求,三部委委托中咨公司對北京市延慶區等31個地區報來的實施方案中的支撐項目調整情況進行了書面審核,對建設指標、任務等內容的調整不予受理。請各有關地區根據中咨公司出具的審核意見認真修改完善實施方案,并將修改完善后的實施方案(一式二份附電子版),于2016年2月28日前通過省級相關部門聯合報送至三部委備案。
    各地要高度重視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的建設工作,及時總結建設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凝練典型模式案例,并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高度重視、妥善解決,并及時將相關情況反饋三部委。
 
    附件: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建設地區名單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6年1月6日
 
附件
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建設地區名單
序號
?。▍^、市)
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建設地區(61)
1.   
天津市
靜海區
2.   
內蒙古自治區
包頭市、托克托縣
3.   
遼寧省
沈陽市、鞍山市、建平縣
4.   
吉林省
洮南縣
5.   
黑龍江省
通河縣
6.   
江蘇省
徐州市、揚州市、丹陽市
7.   
浙江省
臺州市、安吉縣、海寧市
8.   
安徽省
阜陽市、鳳陽縣、繁昌縣
9.   
江西省
吉安市、豐城市、樟樹市
10.  
山東省
聊城市、平原縣、招遠縣
11.  
青島市
城陽區
12.  
河南省
洛陽市、新鄉市、長葛市
13.  
湖北省
荊門市、枝江市、潛江市
14.  
湖南省
長沙市、安化縣、安鄉縣
15.  
廣東省
湛江市、廣寧縣、羅定市
16.  
廣西自治區
柳州市、富川瑤族自治縣
17.  
四川省
瀘州市、浦江縣、西充縣
18.  
重慶市
綦江區、合川區、梁平縣
19.  
云南省
曲靖市、祥云縣
20.  
貴州省
六盤水市、銅仁市、岑鞏縣
21.  
西藏自治區
拉薩市
22.  
陜西省
韓城市
23.  
甘肅省
白銀市、臨夏市、涇川縣
24.  
寧夏自治區
石嘴山市、永寧縣、青銅峽市
25.  
青海省
大通縣
26.  
新疆自治區
瑪納斯縣
27.  
新疆生產兵團
二師 34 團、一師 10 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