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925-2020 《廢復合包裝分選質量要求》2020年6月2日,《廢復合包裝分選質量要求》(GB/T 38925-2020)獲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2020年第14號中國國家標準公告),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6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99號);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起草的《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在公開征求意見,國家日益重視復合包裝的回收利用。
目前,國內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一個重要瓶頸是沒有經過分選的廢料難以滿足再生利用的要求。標準的缺失,致使廢棄復合包裝再生利用企業“原料”來源供給不足,回收利用產品品質不高,限制了行業的發展。
廢復合包裝是指在生產和使用過程中,喪失使用功能或不符合產品標準的,以紙、塑料、金屬中一種材料為基本結構主體,與其他材料經過復合工藝加工制成的包裝。廢復合包裝包括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多材質包裝廢料、殘次品和使用后的多材質包裝廢棄物。
國家標準《廢復合包裝分選質量要求》(GB/T 38925-2020),對廢復合包裝的分揀活動提出要求:廢復合包裝中的夾雜物應經過分揀作業,以確保再生利用所得材料的純度;應按廢復合包裝材料的主要成分進行分類分揀,即按照紙基廢復合包裝、塑料基廢復合包裝、金屬基廢復合包裝等不同包裝材質進行分揀;分揀過程鼓勵使用磁力分選、重力分選、光電分選等自動分選設備,引導行業向智能化、自動化、高值化方向發展;為達到節省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等清潔生產的目標,本文件規定分揀作業產生的廢水應收集處理,根據污染物的情況選擇分別處理或集中處理,廢水排放應符合GB 8978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宜采用高效節能環保的污泥處理工藝,或交由具有處理資質的廢物處理單位,實現污泥無害化處理。同時,對紙基、塑料基、金屬基等不同類別廢復合包裝分揀后分別符合一級、二級、三級產品的水分含量和夾雜物含量提出要求,并給出了抽樣依據和檢測方法。
《廢復合包裝分選質量要求》的實施應用,將更好地指導行業企業回收利用廢復合包裝,提高其再生產品的附加值,有效提升廢復合包裝的回收利用效率。同時,也將為《辦法》的實施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